我是附議專案辦公室在行政院層級這一層要拉進來,不過「提點子」在檢核時,不要說跨部會故意踢皮球,有時的確是提案人提案的標題跟內文是不清楚的或是兩邊有衝突,所以有時部會才也很難以回應,或者是其他部會。這不管發生在內政部的議題,或者是教育部的性霸凌或性平法,或者是文化部的「遭遇火災的文化資產及其用地,一百年不得做恢復原狀以外的用途」,可是他實質要談的並不是這一個東西,而是背後要問的,所以關鍵是在檢核的時段有沒有人可以跟提案人釐清到底他的訴求是什麼,這樣子不管接下來這一顆球是PO要接或者是政委辦公室要合力,或者是要丟回各部會去做判斷,需要「清楚」(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