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GIS研究中心 陳美心副教授)

就國內GIS空間資訊部分,其實國發會與內政部資訊中心及各部會都已推動NGIS多年,所以我認為在資料的開放與交換格式上問題其實不大,目前中央單位及地方政府已建置不同的領域提供資料等空間資料並將透過web service或是API提供給有需求者使用,也開始訂立資料間交換的格式標準便利資料流通。而是在資料領域標準及資料品質的問題,因為空間資料的類別跟種類多元性,有太多的權責單位,此時需要各單位在同一領域訂定共通性資料是有一定困難,空間資訊目前的困難是在於政府各單位機關雖然訂立許多空間資料管理與交換要點與法規,但對於開放程度及管理部分相對欠缺總體目標,又應由何單位負責管理協調,目前的執行單位可能認為其權責不足以進行跨部會協調,又涉及太多領域的專業技術,沒有一個單位可以完全去執行統整、管理,還是需要跨部會的協調機制或是法律授權。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之機關權責與資料開放程度,應該強化資料運用、執行、統籌與管理的約束力、強制力,以及後續的更新維護的問題。

我國對於資料公開已有相關法律規範,所以現在資料公開的重點是如何強化管理權責的分工與落實推動,以及法規競合時如何適用,法規的搭配上需要再深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