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歐洲是有一些立法,要製造商是有自清的責任,應該主動提供給消費者很簡單、很有效的防偽方式,讓消費者不會去買到假的東西,而不是所有的責任都推給消費者“貪小便宜”,消費者都是因為出自於對你的品牌認同才受騙;消費者又沒有能力去分辦什麼是真、什麼是假;有一些不肖代理商,就是打著原廠品牌,賣假貨,更惡劣的業者,還用次等的原料,一等的包裝,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