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把這一個議題再拋回去給中央,到底中央對於青年事務的主責,是由誰來負責,總不能教育部認為他只有管學校裡面的青年,勞動部認為人的就業,人的創業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有針對新創產業的部分,但是到了青年這一個定義裡面,應該被服務,或者是政府資源應該協助他們的,因為這才能夠達到後續地方創生最終的目標,他們把這一些產業鏈串起來的時候,如何導入社會的資源?形成怎麼樣的共享?又或者是社會公益的部分來導入,我想這個議題還是拋回去給中央,請中央協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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