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覺得這個比較好推;另外一個好處是變成單一部會可以做的事,因為你們是使用者,資料使用者要用什麼輔助工具圖、提供者不能限制你,就像你的email過來了,他要變成最重要的郵件、垃圾郵件,或者是有什麼助理在裡面幫你找到日期放到日曆上,這一種都有,送email的人不能來限制你,所以如果是從資料的使用端,資料蒐集到使用中間加一個處理期,這個處理端放在使用端,資料的蒐集端是不能限制你的,這也比較沒有人權的問題,因為從他的角度來看,這邊的資料都還在,只是你判讀的時候,用的速度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