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成年年齡是否調降為十八歲的部分,會議資料第8頁第四點有提到,法務部在105年間有做了一個民意調查,上面的數字是呈現受調查者不分年齡的話,贊成二十歲調降成十八歲的部分,全國33.8%贊成,61.7%反對;至於針對受訪者為十八歲至未滿二十歲的年齡層去做調查的話,我們有細分,先問是不是贊成降為十八歲,當時贊成的是30.6%,反對是60.2%,但當進一步再說明權利義務是相對的,亦即當調整十八歲為成年之後,相對的在義務方面,比如產生侵權行為後即須獨立負責,仍贊成調整為十八歲的比例是28.2%,反對是68.6%,所以這個在當時的民調是有作分析的,就是針對十八歲至二十歲作民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