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2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核定之前,PO和協作會議都是實驗,從那時開始才變成行政院的一部分。這個跟「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是一樣的道理。有明確的要點,才不會有哪一任的政府上來說,我們原本有提供的、現在不提供了。大家都再往前,不可能往後退,所以我對於這個要點的核定是很高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