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部門當中「依據」是最重要的,如果沒有的話,什麼都不用做。人總就告訴銓敘部說,本院各部會都同意,銓敘部就擬了一個案子到考試院。考試院會的委員說,不能只用「全國多少公務員贊成」來當作依據,必須要寫成完整的論述,像少子女化、高齡化的現在,公務員要照顧多少家庭等等,銓敘部又擬了一些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