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會牽涉到我們在第一次會前會的時候有討論到,是不是要保留個兩、三個名額,也就是透過網路收到真的很棒建議的時候,你就直接邀他來第二次的協作會議,如果這樣的話,這個東西上線必須要在協作會議之前可能十天左右,不然根本沒有時間留言被你發現及邀請,如果有這個考慮的話,我會建議在協作會議前十天或者是更早就開始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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