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之」。我進行政院的勞雇協商條件,就是我看到的一切都對公益有必要,我也不用再請示任何人,只要讓唐鳳看到的,就是對公益有必要,有一點像調查報導記者的感覺,也就是幫大家來理解院本部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