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理監事會議之外,剛剛提到的社員大會的部分,我們認為現階段還是不適宜,因為一年才一次,尤其社員大會有很多的處理方式,像可以用社員代表的方式,也可以代理的方式,最多代理一人的方式,可以有很多配套的措施,因此我們認為合作社一年才一次,我們在講合作社是休戚與共的連結,這樣子就更應該要有面對面的溝通與共識,所以我們認為一年一度的社員大會,目前還不適宜。對於理監事會議,我們會來作函釋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