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本的方法是去檢討一下,我們所有目前在所謂新創、創新的名詞裡面,看起來像可以把社會創新放進去的,本來就是產業創新的這一些地方,像以我的瞭解,比如信保等等的要點,慢慢作為創新的字,社會創新也可以放進去,現在也可以說合作社組織是一種創新的團體,可以一個牽一個並帶回法令去,完整的盤點,可能到最後,要點要修改可能只有兩、三成,很多還是要回到立法院,我們至少當作是大策略的一部分,並不是單點告訴立法委員,而是說這一些東西是一包,有一點像公司法修法也是為了創新一包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