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從勞務買受人付給勞動合作社的款項,勞動合作社拿了這個款項之後,再轉付給社員,很顯然是把承攬勞務的收入從左手送到右手,而右手就是社員,這中間的勞動合作社事實上根本沒有提供勞務去銷售勞務情形的話,自然不會發生營業稅課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