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知道,公司法那邊其實已經解套了,以營利為目的,那個都已經解決了,剛剛講的這一些東西明年都一起上路,所以至少公司的揭露、合作社揭露、NPO揭露,這個我們都先做,至於到底怎麼樣叫「社企」,勞動部再慢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