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個還是有必要,如果不做那個的話,大家就會在臺灣一直覺得部分的時間是打零工,打零工就是沒有保障,沒有保障的話,父母不會讓小孩去,小孩不會讓父母去,所以你還是要把打零工的概念取消掉,部分時間也是一種工作形式,像電傳勞動也是一種工作形式是一樣的道理,那還是必要的方向,之前賴院長也有指示勞動部往這個方向想,只是我想這個要跟中高齡脫鉤去想,你的訴求從我的角度來看,應該是所有這一種有家庭的或任何……像你把輕微的身心方面障礙,有些人一天只能專注三個小時,你要怎麼樣?所以這一些我覺得都要考慮進去,這一些都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