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還有提到一個,如果同仁目前是在休假的狀態,因為臨時有勤務被叫回來停休了,因停休另外再找時間休的天數,是不是可以不要有期限限制?因為停休是警、消才會有的特殊情況,跟一般的公務人員不太一樣,也許可以直接由主管機關或者是由機關首長來決定是否核予一年以上的補休期限,以上是我們消防這一組所討論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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