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署的立場並不是完全不理這個事情,我們在104年5月已經訂有發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執行原則,希望各警察機關的業務同仁,只要縣市政府所提出來的,所謂的職務協助有讓我們警察機關窒礙難行的部分,他可以去說服當地轄區的縣市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