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格倫兄的業務相關,司法審判系統,大家都提到如何用資訊系統或人工智慧輔助審判,即便先前林秘書長就有這樣想,也就是法官進行審判,比如最後決定要賠償或者是決定要判刑,是非常具價值判斷的,但在決定之前有很多的基礎工作可以由資訊或人工智慧協助,例如英美法系的判例閱讀整理是非常繁重的工作。至少我們看到的是比如加州的法院、律師都開始發展出輔助的系統,其實已經有法學資料研讀及整理的系統,甚至可以check及比對意見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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