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還是看警政署是不是納入回去研議就好了。因為當天假設我們真的有邀請到他們,他們可能會問一樣的問題,而且這個可能會是我現在看起來的評估,這可能會是在警察過勞層面非常重要的具體改善方式及可能會圍繞在這個地方來討論,所以可能警政署自己要有一個說法來回應這一切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