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生物辨識的部分,其他組提到用健保署來保管身分辨識的東西,因為現行手機本來就有指紋辨識,也許只是透過手機的指紋便是來做身分認證,理論上很好用沒有作,但是手機的開發者可能是Apple或者是Android的廠商,你用綁定的辨識是ok的,但是很難保證是不是會去做其他的用途,所以手機原來有辨識或者是原來做生物辨識,我們這一組希望在法上就要有嚴謹的規範,這個是跟個人的隱私權非常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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