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第一個是給政委辦的建議,現在是一個部會原則上一個月最多辦理一案,那有沒有考慮過未來是以「不連續辦理」為原則?也就是部會不要連續,也就是每個月都會有,一個月若有被選上,就休息一個月,隔一個月再有可能被選。我們想要提是不是有可能未來可以加上這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