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自己評估顯然兩方,政府方跟民間方就流程的認知有一些落差,還有對於事實認定的掌握:是不是這類產品可以進入國內,的確有落差需要做一些弭平,若要開協作會議重點可能要放在這部分的對焦與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