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原民台承攬的問題,針對這個議題今天立法委員有詢問部長,部長表示會請相關單位進行瞭解。另為使政府部門合理運用勞務承攬,勞動部亦於105年2月4日發布「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以明確勞務承攬關係,並提醒各機關注意承攬廠商派駐勞工之相關勞動權益。至於 有關於假承攬、真僱傭的部分,我們的態度是依事實個案認定,凡經認定具有僱傭關係,就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範,不會因為其掛著承攬,來規避僱傭關係雇主應負的責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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