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自己沒有說非18歲不可,只是現有的法律裡面,18歲是看起來是最多法律的一個分界點,除了民法,民法當然比較奇怪,如果你去結婚的話,18歲就可以,沒有結婚的話,20歲才成年,這個我們有在考慮修正的。所以要不要15歲並不是部會可以決定的,這個是我們必須要在院級討論,這個討論我們之前大部分的人的想法都還是18歲,但是我也願意被說服成15歲,這樣子的行政成本會非常高,我們就要再起一次討論,這個是年齡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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