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有評估在作業要點裡面是不是要增訂列印證明發票證明聯的時候,我們加印優惠券及行銷廣告的時候是不是要經過買受人的同意,我們面臨一些困難,因為優惠券或行銷廣告並不是課稅的憑證,並不是在政部的執掌範圍內,因此在訂定的部分,我們覺得有一點不是我們的權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