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網路上問大家有什麼建議時,大家不一定理我們,但是監察院問他們有什麼疑慮的時候,他們都有收到很多回饋,所以瞭解到比較願意提出疑慮,但是我覺得這個很好。像審計部有一次蒐集了像台北市從庇護工廠,那個是社會企業,從1元租給民間的社會企業,讓身障者自己經營,等於有一點自負盈虧的味道,這個東西的審計原則跟原來的補助形式是完全不一樣,這時本來理論上審計部也可以找我們麻煩,但他們也沒有,他們就去「Join」平台上請大家提出疑慮,他們彙整了疑慮之後,就寄給負責社企的政委——就是我——我們把疑慮都回答過,審計部拿這個去建立新的審計原則,然後從那之後,好像就沒有再找過地方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