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覺得這並沒有辦法完全通案,每一筆土地適合的利用,現在誰想要利用,之前曾經做過什麼利用,其實是完全不同的狀態,如果你們目前想要用哪一筆,或者甚至直接從工程會的那個,那裡有「所有可活化設施」的列表,不管是聚焦在哪裡,我們要知道如何邀集利害關係人來討論,在目前的階段,很難通案性說所有原民會、退輔會的土地都要按照什麼樣的方法來處理,因為我們現在在最一開始逐案盤點、建立規則的情況,有一點像NGO設立子公司,我們現在還沒有到全國都可以撒下去的情況,這個是實際的情況,也跟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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