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採取公司型態的話,我剛剛聽得不是很清楚,如果你們成立一個公司型態,為什麼它不能符合貸款的資格,以我們的理解,像我們最近在巡迴的過程中,我們碰到臺灣基督教好牧人全人協會,也是一個NGO,希望在協會型態時,若有一些事情需要公司型態來做的時候,他(希望)成立一個子公司,但是是透過一系列的章程設計,確保協會在這一個公司在裡面的席位、股份,不管多大多小都擁有控制權,不管賺了多少錢,還是回到NGO來,就是取得法人資格,就可以去做像募資這一種事,貸款也有很多針對公司型態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