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先提一個小意見,我之前去美國Code for America的時候,他們的資訊長有提到,他們法院裡面其實會安排一個職位,而這個職位是找業界的專業經理人進來,這個人專門進來做專案的進度控管,他一個人可能會負責好幾個法官的案子,他進來以後,比如這裡有葉法官、溫法官,那邊就會負責這幾個法官,這幾個法官案子的進度就會由他來控管,他可能會催葉法官的案子可能要再快一點,或者是那個案子可以先不要開得這麼密集之類的,也是由他負責跟民眾來接洽、瞭解這個時程要怎麼訂,這個事情可以一定程度降低法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