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要針對擔保的非登錄不得對抗第三人,但這第三人的範圍到底要不要限制?這在日本民法是沒有限制,可是目前學說上對第三人有限制,能夠對抗的、不能對抗的有一定的限制。我們的法律要現在把它定清楚,還是說讓學說去發展?提供這樣的意見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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