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說,有時看起來很像水火不容的議題,其實可以去看後面堅持的價值,我覺得沒有真的不相容。我舉一個同性婚姻的例子,我阿媽是天主教徒,我爺爺也是。我們會討論這個議題,看起來好像水火不容,但其實很多天主教友們擔心的是臺灣離婚率這麼高,這樣下去是不是婚姻就喪失其意義?但是同性婚姻關係,社會上討論婚姻的權利義務四百多項,經過這樣的討論之後,大家更知道婚姻的意義,想清楚再加入,這樣離婚率就不會那麼高。一邊在意的是婚姻的價值、另外一邊在意的是平等,但是這兩個仔細去看,這兩個可能沒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