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部分講完,所以我們都一直密切關注新興科技相關的討論,希望可以跟網路產業的朋友一起學習,同時看看我們在法律上的專業能提供什麼幫助。我一方面參 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擔任副秘書長,另一方面今天我們代表律師公會,就是希望能夠搭建起中間的橋樑。剛剛賴律師有稍微介紹一下,智財委員會一直都在,因為智財這個議題非常重要,但是創新科技的這個部分,其實是余律師擔任主委之後,我們才有一個合併的、全新的委員會,希望能在公會裡面鼓勵更多的律師了解這些新的領域、來學習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