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某一個週末。
今天的討論很精采啊!這樣我就想要敲政委8月的通告了,其實我們公會有為會員舉辦很多這樣新興議題的講座,像這個禮拜六我們舉辦了區塊鏈的講座,會邀請產業界、公部門、立法委員們,在座的是超過七十位會員律師,我們下一個要講的主題就是AI的領域。
業者也想要優質的資料,不需無關的、多餘的資料,所以使用者可以控制的話更好,對業者相對也是好的。
剛剛政委提到GDPR強調是賦權的概念,其實「改邪歸正」的Mark在國會聽證或是後來F8對外發表,也很強調讓使用者控制自己的個資,反而可以得出優化的運算結果。
好棒,以上的談話其實也verify我們這一個委員會是很好的平台與橋樑,一方面可以參與法規的調適,另一方面我們也會努力把最新的訊息傳遞給公會會員,大家再帶回去給客戶,會產生一個很好的交流互動。像是GDPR帶動全球隱私監管趨嚴,客戶在問的時候,我常常是從正能量的角度,跟客戶解釋這個empowerment賦權的觀念就是要讓使用者心甘情願把資料交給你。
假設電商或是其他網路服務,在個資的監管歸屬於哪一個主管機關,往往是最先面臨的問題?
因為我們職業的關係,雖然我們對於推動個別實驗場域、進一步形塑新的法律規範非常感興趣,但是我們的客戶則是扎扎實實面臨商業應用層面的法律問題,像我們圈子裡面很熱烈討論歐盟GDPR的規範,比如我們的客戶在data collection 和 processing的過程中,如果數據本身牽涉個資或是隱私資料,可能必須因應歐盟嚴格的規管標準。在您接觸的社群討論當中如何看待這些議題?
這些也是open source嗎?
媽媽要先下載,因為媽媽要檢查功課(笑)。
我有一點像要專訪政委的意思(笑);您剛剛有提到AI現在領域的發展,像無人載具,除了這方面的應用以外,還有沒有關注臺灣目前有哪一些團隊在做的一些AI應用?
我把我的部分講完,所以我們都一直密切關注新興科技相關的討論,希望可以跟網路產業的朋友一起學習,同時看看我們在法律上的專業能提供什麼幫助。我一方面參 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擔任副秘書長,另一方面今天我們代表律師公會,就是希望能夠搭建起中間的橋樑。剛剛賴律師有稍微介紹一下,智財委員會一直都在,因為智財這個議題非常重要,但是創新科技的這個部分,其實是余律師擔任主委之後,我們才有一個合併的、全新的委員會,希望能在公會裡面鼓勵更多的律師了解這些新的領域、來學習新的東西。
賴律師客氣了,賴律師是科技法律的大前輩,我們都是讀他的書,追隨賴律師的腳步,我剛剛會前也跟政委聊到,現在有愈來愈多律師關注新興科技相關法規調適。我自己是執業十多年的律師,也是三個小朋友的媽媽,在兩年前加入 AppWorks 生態系,經營一個駐點的事務所,除了因為受到前輩律師的啟發,對網路產業很有興趣之外,也希望瞭解孩子們長大的世界是長什麼模樣。
我們就先自我介紹,讓政委認識一下,賴律師先(笑)。
政委好,我的職業是律師,也是TiEA的副秘書長,我被賦予的任務是每一場會議都要參加,來這邊做筆記,記錄大家對於產業溝通及交流的意見,同時針對法規調適的部分會認真瞭解,帶回家繼續做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