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普高跟技高課綱我想提幾個想法。

第一,普高基本理念最後一段,這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參考技高的寫法?因為普高最後一段提到「例如生涯規劃、終身學習等,都需要健康的身心才能得以實踐」,我記得那一天大會的時候也有老師提出這個問題,就這一段應該是理念總結部分,最後還用「例如」,不太像總結的語氣,是不是可以參考技高的寫法,以便取得一致?

第二,關於課程目標,技高、普高的寫法,有一些地方我想請教一下。像普高課程目標第一項「培養學生具備健康生活與體育運動的知識、態度與技能,以增進健康與體育的素養」、第五項「建構學生運動與健康的美學欣賞能力及職涯準備所需之素養,以豐富休閒生活品質與全人健康」以及第六項「培養學生關懷生活、社會與環境的道德意識和公民責任感,以營造健康與運動社區」,這樣的寫法似乎前面是手段,後面才是目的。

是否將「以」的句型拿掉,保留目標即可?或者是參考技高的寫法,比較言簡意賅。

另外,健體領域不管在普高或者是技高,等於是同一個領域,但我們的課程目標還是不太一樣。普高這邊有8項,但技高有9項,既然是同一個領域,只是學生不太一樣而已,課程目標是否可以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