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大家說明一下,行政院、考試院的權責分工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並掌理有關考試;公務人員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所以我國考試及公務人員權益之法制主管機關原則均為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