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第一案將近師生比目前已經在處理的監視器案已經做併案的協作協議討論,但是監視器這一案衛福部沒有自辦行政,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是不是順延到第二案,也就是讓第二案的主責部會做自辦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