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會議唐鳳委員於104年10月8日提出10/2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之委員自行記錄及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申請單(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薛雅婷),茲依議事程序之規範,於徵求主席同意後,由委員自行現場製作逐字紀錄,以發言記名、公開為原則(委員不記名或不公開者於發言前事先聲明),協助記錄者為列席人員。
二、課發會第三群組第3次會議,已於104年8月15日召開,其會議綜整報告詳如附件1,第4-7頁。前述第3次會議所提綜整意見,已提至104年8月19日課發會第8次會議討論,並決定生活課程修正後公告上網,可辦理分區公聽會。
三、有關課發會第三群組各領綱草案之研修進度,分述如下:
(一)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國民中小學、普高、技高、綜高之草案已依第一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議進程規劃(詳附件2,第8-10頁),完成分區公聽會、網路論壇、書面審查,茲將彙整之各類意見,併同修改後的領綱草案送本次群組會議討論。
(二)社會:依據教育部8月28日課審會決議辦理,由教育部組成「高級中等學校歷史課綱專家諮詢小組」,釐清歷史微調課綱新舊課綱爭議點,並就後續歷史課綱研修方式與撰寫原則提出建議。
(三)已初步通過課發會討論之生活課程草案,預計依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議進程規劃,進行分區公聽會、網路論壇及書面審查。規劃之分區公聽會時間如下:
1.南區:104年11月27日(五)下午。
2.中區:104年11月28日(六)下午。
3.東區:104年12月4日(五)下午。
4.北區:104年12月5日(六)上、下午。
(四)本次群組會議之後,請綜整意見於104年11月6-8日課發大會報告,經課發會委員研議後,提交領綱研修小組持續研修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