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了一個大哉問,那是過去十五、二十年一直在想的問題,我們先把那個問題丟著,先回過來想我們為什麼要修這些法律?我們能不能訂一個法規說我們不管這一件事?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是要一步步的,而大家的聲音才會影響這一件事,如果只有行政部門單純提出這樣的法規,其實是沒有辦法公聽的,必須有大家想法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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