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IC跟Sega的分享,其實公司的認定都是基於既有過往的基礎,不管是勞基法或者是公司的設立等等,都是在既有的框架下,現在的趨勢這麼快,政府到底要如何回應,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有難度的,我加入政府六個月以來,政府要認清到趨勢及調整既有組織的運作模式,讓所有的人瞭解如何銜接未來可能會變什麼樣子,再到接下來的制度改革、實際的立法程序及落實,整個過程是非常非常長,對政府來說並沒有那麼容易。因此,究竟未來要如何做這一件事?從公司法的改革上提供什麼樣的想法?不知道部長對於這樣的這樣有什麼想法?要如何想像跟政府要如何因應?政府針對現在的公司法、勞基法針對未來的趨勢要如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