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理解,現在合作社法也比較多元,現在的合作社去利用這一件事,不表示未來都利用合作社這一件事,等於合作社的多元使命是透過社員的共識慢慢加上去的,並不是合作社只能做一件事,這個真的是可以考慮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