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一點反而是在整個政策上,我一直很反對設法,我連在課堂上對外發言全部都反對設專法跟立法,原因是我們很明確知道,法就明確定義就可以吵翻天,而造成的問題是內耗,也就是我們社企夥伴彼此間跟NPO間吵翻了,但是吵翻的意義是什麼?大家不如把吵架的時間拿來做事情,把我的組織發展更好,讓國際看到臺灣的不同、多元性與發展性,這才是我們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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