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先提一個部分,因為你只從G8的脈絡去看這個,你沒有回到原始社會企業的定義,OECD的脈絡,其實G8是追隨這一個脈絡去訂為了國家經濟發展所訂出來的東西,所以會偏向社會創新。我想所有的創新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很重要的東西,但是不代表真正具有社會企業的真正精髓與價值,這個是第一個要釐清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