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目前有分法規面、賦稅人權保障等等的這幾個面向,我們如果重新再來看這一件事的話,我們目前會把法規放在比較後面,為什麼呢?因為法規面這邊所提到的這一些問題(黃色的問題),都比較偏向於政府如何用這一筆錢,比較是在「支」的方面,因此我建議上位的思考,也就是「支」的處理,如果要分法規或者是原本的分類,可能大家會比較清楚,對於一般的人要馬上看到這一些資料,可能會想說法規是在講什麼樣的法規,但是我們如果把他的分類變成「支出」,大家可能會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