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有一個具體建議,我們在院級的會議,一樣用逐字稿的方式開,這一次也許來不及,下一次開始就納入所有二級機關的會議紀錄,如果會議紀錄是沒有的,表示他們沒有開會,那逐字稿上面就會宣讀「某某部會議紀錄為空白」,但是我們有給他十天的時間敘明理由,所以我們在會議裡面的檢視就包含了他們對三級機關的要求、我們對二級機關的要求,所以這一些東西都有十天辯白的機會,十天出來的東西就會在院級開放資料諮詢小組後十天予以給國人檢視跟國際朋友檢視,這個是可以公開的,如果覺得可行的話,這個禮拜五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作業的關係,我們從下一次開會的時候,具體要求所有二級機關開放諮詢小組會議紀錄及判斷理由都事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