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其實回應剛剛陳理事長講的App問題,我認為它可以比較一般化,也就是對於Open Data開放形式的政策或原則及個案制定,因為開放資料其實要開放row data或者是personal data,像交通部有一些監理資料是個人才可以查詢,如果要用Web下載或者是App等,這一些都是形式的一種,包括要不要付錢、SLA,或者是你剛剛講的,這一個data應該要在什麼樣的SLA下面,否則全部都可以歸納在這一個開放資料下,我覺得這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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