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empower,他應該要被entitle。
是。
另外,張前院長有提到企業專案比較不是常態性的,是不是有可能讓這個委員會下面有一點執行能力,比如提供或整體或分析,且長期性支援院方政策的資料。
另外剛剛有提到跨國Open Data的聯絡及獎懲,我認為也是委員會可以處理的。
第三,其實回應剛剛陳理事長講的App問題,我認為它可以比較一般化,也就是對於Open Data開放形式的政策或原則及個案制定,因為開放資料其實要開放row data或者是personal data,像交通部有一些監理資料是個人才可以查詢,如果要用Web下載或者是App等,這一些都是形式的一種,包括要不要付錢、SLA,或者是你剛剛講的,這一個data應該要在什麼樣的SLA下面,否則全部都可以歸納在這一個開放資料下,我覺得這都很好。
某一些很特定關於政策的資料分析專案,我認為不准外包是一個很正確的原則,如果要做這一件事,如跟剛剛所講的跨部會關聯是非常非常重要,目前好像沒有一個委員會在協調這一件事,其實都是P2P,我剛好需要幾個,就看這個部會有沒有認識的人,然後再跟他談。
之前新新聞有一篇文章提到張前院長的政策,那個新聞下的是當時有七項分析資料的專案,包括原住民、高中職畢業生就業,這七項專案的政策是不准外包,各個部會都要去分析,我不知道這七個專案的運作狀況。
第二,因為有時不同部會間的資料互給也是有困難的,有沒有可能也包含建議這個部會的資料可以提供給另外一個部會,這就是不同的Open Data,並不是對外,而其實很多時候內部分析也需要,但是現在並沒有這樣的委員會來作建議,然後由該委員會來授權,因此我覺得這個也非常重要。
第一,以阿里巴巴來講是「提出建議」,也就是這個東西應該要拿出來,並不是你拿出來後,我來看o不ok,其實是有更積極的建議。
其實讓我想到一件事,也就是像私人企業,像阿里巴巴是非常有名的,他們有「數據戰略委員會」,他們的功能其實比這個還多,我認為像這樣的「數據戰略委員會」會有什麼影響?
我看到第5頁的投影片非常有感覺,因為剛剛有提到韓國的部分。我跟彭博士也有協助行政院推動資料,以現在的形式來說,真的是很難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