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作社與其他公司合資(JV)或合作概略可分三種情形。第一種是公司是否可以成為合作社的社員,剛剛內政部的同仁有回答過,僅限於非營利的法人才可以擔任合作社社員。另外,第二種情形是合作社可否擔任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話,基本上就回到前面有提及過的,公司法第128條的規定,因為合作社具有法人格,法人如果經目的事業主管認為許可,當然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