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資源盤整表裡面,會看到越來越多的組織形態都在放寬,而且個人也在申請,又或者是不限組織,又或者是組織案跨組織形態,像地方NGO及大學、大學跟公司、公司跟NGO等等才能搭配拿到的案子,所以我想未來設計這一些合作案的時候,不會像以前用一個型態、一個方式拿一小筆錢的方式來做,而是盡可能鼓勵綜合效果,我想這個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