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方面,我剛剛也有提到一個表格,可能警方本身受理的案件,其實就十年來有一百七十七件,雖然科長有提到他們那邊有十幾萬,但是以十六萬為例行的事項,一萬多是民眾的通報,其中剛剛也有很多民眾提到鄰居的恩怨,所以剛剛提到可能是實務上為何受理案件這麼少,甚至很多案件是已經沒有證據,或者是根本沒有辦法蒐證到法官或者是檢察官處理的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