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內政部警政署101年11月曾頒布「警察機關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104年12月29日修正為「警察處理動物保護法案件作業程序」,若發生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員警可24小時直接受理民眾報案,並通知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會同偵查、蒐證辦理。